问题 | 广东办理身份证要求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1、原居民身份证(补领不需要提供身份证,但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2、广州市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换领身份证材料(1)原居民身份证;(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3)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4)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补领身份证(1)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2)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4)未满十六周岁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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