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民楼消防安全要求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住宅楼达到6层(含6层)以上的,在各楼道里均需安装消防设施,这些设施应包括消防水栓、水枪、水带、火灾报警器等。各住宅小区里也都应安装用于救火取水用的消防水栓,同时应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在高层小区发生火灾时,由于消防云梯的高度限制,在救援时会选择室内消防栓,对于扑灭初期火灾很有用。如果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就会给灭火增加困难。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民用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消防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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