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履行脱密期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吗 |
释义 |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两者是否可以重复履行,但是从司法实践上看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二者选其一。尽管脱密期约定的是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而竞业限制是属于后劳动合同义务,从事履行劳动合同的先后义务角度讲并不会产生矛盾。但是设定脱密期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采取脱密措施,既然已经脱密了,那何必要再进一步限制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呢?另一方面,竞业限制期限可远远长于脱密期的时间(最长可达二年),因此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完全有时间、有条件采取充分的脱密措施,而无需要求劳动者在离职前履行脱密期(只需履行30天的预告解除期即可)。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既约定脱密期又约定竞业限制期,显然加重了劳动者的义务,是对劳动者的双重限制,显失公平。脱密期时间较短,用人单位无需在此期间给予劳动者额外支付补偿,而竞业限制期限更长,用人单位需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不同情形选择约定脱密期还是竞业限制期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需要履行吗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竞业限制义务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未上班算履行竞业限制吗 未上班算履行竞业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公司辞退还用履行竞业限制吗 公司辞退签订了竞业限制的需要履行竞业限制,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不上班算履行竞业限制吗 不上班算履行竞业限制。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在职期间可以履行吗 不可以履行。《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在离职以后,用人单位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照约定 “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已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这也就是说,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之后,经过两年后便可重新从事类似的工作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时间限制,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时约定了比这更长的竞争限制期限,这一条款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2年竞业限制期的1年期限因为违反强制性规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而在2年内是有效的。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否则,员工仍然有权从事相关行业。当然,根据合同约定,若员工到异地与本公司不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上班也是可行的。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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