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双轨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三年服务期合同(含试用期和考核期)。结合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需求委派至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相应岗位工作。此次招聘的“双轨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参照《观山湖区派遣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法律依据:《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第六条: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属于非在编人员。 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双轨制”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三年服务期合同(含试用期和考核期)。 结合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需求委派至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单位相应岗位工作。此次招聘的“双轨制”聘用人员薪酬标准参照《观山湖区派遣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观山湖区“双轨制”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