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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维权讨薪:劳动者该找哪个部门?
释义
    劳动者要求支付工资的途径包括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个人老板。劳动仲裁可以解决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但需要专业指导。劳动法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可以责令支付工资和赔偿金。索要工资需要的证据包括劳动仲裁裁决书、合同、工作起止日期证明、劳动天数和工资证明等。
    法律分析
    一、讨要工资找哪个部门?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向公司索要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4)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
    (5)出工人员名单;
    (6)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
    (7)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
    (8)其他证据。
    结语
    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等。如果是个人工作,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需要提供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送达日期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起止日期证明、出工人员名单、劳动天数和工资证明、拖欠劳动报酬的证据等。劳动法规定工资应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违法行为可被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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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