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兵执行那些任务 |
释义 | 民兵的任务主要包括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等等。 为了保障国家的安全,除了有现役军人外,还有预备役和民兵对军人进行补充,在战时有需要的,可以随时进行征集民兵。 民兵工作的任务是: 1、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配备和管理民兵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2、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社会治安; 3、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18-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以外,均应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民兵区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28岁以下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入基干民兵组织。 其余18—35岁任命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组织。 女民兵只编基干民兵,人数控制在适当的比例内。 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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