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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债务法院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吗
释义
    离婚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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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0: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