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婚后,如何分割婚前的房产?法律上如何确定? |
释义 | 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为个人财产,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需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法院可判定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贷款为个人债务。离婚时需根据规定进行财产补偿。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是其个人财产。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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