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 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程师、质量部长、技术部长、工长、施工班组和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分项工序有否决权。 2、加强人的管理。 3、加强施工生产和进度安排的控制。 4、加强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5、严格检查制度,所有施工过程都要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未达到标准要求必须返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 6、坚持样板引路制度。 7、加强成品保护,指定专人负责。 8、完善质量记录。 一、材料进场未报验就使用监理怎么办 描述施工单位在某道施工工序时,没有按照质量验收程序,通知我监理及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的事实;针对事实,畅叙这样做违背了质量管理规定,违背了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意识,重视报验程序,否则就要对他进行处罚。 二、怎么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规定的处理办法: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一)一般质量问题: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二)较严重质量问题: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报总监工程师。若需审查整改方案,应在整改通知中注明。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责任方报来的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应及时检查验收。 (三)严重质量问题: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总监工程师,经总监工程师同意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有关方的调查处理方案后,立即初审上报工程部。调查处理方案必须经监理方总监代表及设计部门审核认可。调查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告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总监代表。工程部和总监代表分别签署责任追究意见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四)责任监理工程师责成参建有关方填写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表。 (1)责任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大小等因素决定调查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组织本公司技术部及设计单位现场分析事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签字认可后,责任方无偿组织施工。 (2)经调查若属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设计部门修改设计。 (3)专家论证意见和修改设计完成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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