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驾驶机动车由加速车道进入高速公路行驶时,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笑信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胡敏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