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怎么赔偿 |
释义 | 消费进虚假宣传有三种解决方式。 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与商家自行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书;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主张赔偿,或者向其他组织或者行政机关投诉主张赔偿;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商家赔偿损失。 消费欺诈行为表现有: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9、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10、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综上所述,消费者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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