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么开失业证明
释义
    开具失业证明的办法如下:
    1、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离职证明等资料;
    2、工作人员审核申办者提交的资料;
    3、对于符合条件的,会发给失业登记证。之后当事人可以凭借失业证明去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一定是要符合法定的条件,一般自离是不能申请领取失业金的,只有被企业辞退才可以领取。领取的时间也根据年限来规定。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要想领到失业保险金,除了参加失业保险外,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还必须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且缴费时间满一年。如果缴纳时间不满一年,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未参加过工作的失业者,或参加工作已一年以上,但用人单位和个人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由于其没有履行过缴费义务,即使外干失业状态,也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就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注明是并非劳动者本人意愿造成失业的,而是由于用人单位或其他原因造成劳动者的失业。因为自愿失业,责任全在就业者本人,或是出于获取更体面的工作岗位和更优厚工资的考虑,或是出于其他的个人考虑,这种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的现象,理应由个人负责,国家没有必要给他们提供失,保险的待遇,他们也没有获得这种待遇的权利;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可以说,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8: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