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个月缴纳的公积金并不是存到你的公积金卡里的,而是缴纳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你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开立的个人账户里面的。不管你有没有去办理公积金卡,这个账户都是存在的。当你办理了公积金卡,才会将这个账户与你的公积金卡关联起来。但是钱还是在个人账户里面,公积金卡里是没有钱的。只有当你提出提取申请后,钱才会从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到你的公积金卡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