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东莞市最低工资月工资为1720元,而最低的小时工资则为16.4元。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说是属于一种隶属关系,而很多时候劳动者是处于一种比较弱势的地位,由此我国才会不断的加强对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保护,减少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出现。其中在工资报酬方面就有最低工资的规定,一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工资报酬是不能低于当地本年底最低工资标准的,否则单位行为就是违法,自然需要承担由此不利的的法律责任。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由广东省政府统一来确定的。东莞在广东属于二类城市,所以就是按照第二类标准来执行最低工资的。在2018年已经调整东莞市的最低月工资为1720元,而最低的小时工资则为16.4元。 【法律法规】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