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后,客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司法程序。一般来说,法院会在每个案件中向当事人发送通知书,告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如果当事人无法前往,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代理人代为出庭。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法院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积极参加诉讼活动,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未到庭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出庭,不能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辩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庭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代理人必须由当事人委托,并应当持有代理证明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法院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向法院查询案件费用的收付情况。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告送达应当通过当地报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