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是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属于法律拟制血亲,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具有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赡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为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