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曾在派出所注册过账号的用户如何继续使用? |
| 释义 | 行政复议可申请添加曾用名,派出所无权拒绝。若申请被拒,可向上级投诉,无需诉诸法院。申请需本人书面提出,提供充分证明材料,如档案、学籍等。办理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及派出所证明。曾用名不可删除,否则档案缺失,影响退休等事务。 法律分析 可提出行政复议的。 1.只要手续齐全,理由充分合理,随时可以申请添加曾用名,派出所没有权力不受理的申请。 2.派出所不受理合理申请,只是行政违规,不用到法院起诉,可以向派出所所长或者上级公安局领导投诉。: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还有增加曾用名的依据或当地派出所的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正常规定曾用名不可能删除,如果你以前有一部分档案是使用的曾用名,那就是不能删除,如果删除就是档案缺失,以后连退休都不能申请。 拓展延伸 如何恢复在派出所注册过的账号并继续使用? 要恢复在派出所注册过的账号并继续使用,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联系当地派出所,了解账号恢复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他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身份证明、注册信息以及相关文件。其次,按照派出所的指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文件。请确保提供准确的信息,以便顺利恢复账号。在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派出所的处理。一旦账号恢复成功,您将会收到通知或者获得相关的账号信息。在恢复后,您可以按照正常流程登录账号,并继续使用相应的服务或功能。如果在恢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及时与派出所联系,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 结语 行政复议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只要手续齐全、理由充分合理,派出所无权拒绝受理申请。如果派出所不受理合理申请,这属于行政违规,可以向派出所所长或上级公安局领导投诉。根据公安机关申请增加曾用名管理规定,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需提供充分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在办理过程中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以及增加曾用名的依据或派出所证明等。恢复派出所注册账号的步骤包括联系派出所了解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文件,耐心等待处理结果。一旦恢复成功,可以继续使用账号。如遇问题,可随时与派出所联系寻求帮助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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