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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分割军人复员费如何计算夫妻共同财产
释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卖房之后所得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主张自己的份额所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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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2:5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