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有什么构成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对象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生产和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血液和血液制品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客观上,本罪表现为非法采集、供血或生产、供血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主观上,本罪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违反了相关操作规定,或者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仍然决心供应血液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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