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民法典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据某平台非全面性调查数据显示,每一百对夫妻当中,就至少有一方遗失过结婚证。虽然说结婚证的使用频率不高,但是遇见买房、孩子上户口、离婚等情况,没有结婚证还真挺麻烦。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如下几项: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比如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都可以证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5、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委托办理时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民法典规定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条件: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禁止结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条件有哪些 结婚的必备条件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2、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4、没有下列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该内容由 刘家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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