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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招标法质疑期限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按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固定。截标前10日前提出2、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并向潜在投标人发售的明确资格条件、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相应格式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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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9: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