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正在闹离婚女方把孩子带走不违法。分析如下: 1、没离婚女方就有行使孩子抚养权的权利;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3.夫妻离婚时都不要孩子,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 4、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综上所述,正在闹离婚期间女方可以把孩子带走,不属于违法,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