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丈夫分居六年多了,想离婚,我想要还子和房子平分,因为孩子是双胞胎女儿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夫妻一方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共同财产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抚养权的规定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你好,我有三个孩子,我现在想离婚,我想要一个女儿 有三个孩子想离婚的,可以使用这两种方法离婚:1、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结婚很远,我和丈夫住了十年,结婚生了女儿,现在想离婚,我想要孩子,对方不想给我该怎么办 想要离婚的一方并不会因为有了孩子而有不同的离婚方式,其同样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当事人都自愿离婚,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审理,确定夫妻感情破裂后,判决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好,因为我和妻子分开了,女人不想要孩子,因为我家不能抚养孩子怎么送走 有扶养权的话可以带走。如果没有抚养权,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是否带走孩子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不能随意带走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你好,如果我和丈夫离婚,孩子怎么判断? 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一)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三)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你好,现在我和丈夫要离婚了,因为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看不到希望 因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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