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扬州市申请公租房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对于扬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人均月收入19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低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 (二)未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家庭(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 (三)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现无房时间满5年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享受低保(特困)的家庭。 (四)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低保(特困)2年以上的低保(特困)户,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五)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除落私、解危房屋以外,他处的私有住房和承租的公有住房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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