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4%,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12%,个人,12% 【备注】 1、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121元 用人单位以度工资总额(含计时、计件工资、各项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35元/月,较上年度增长6.54%。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不低于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3535元×60%=2121元);高于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3535元×300%=1060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