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需携带的资料 |
释义 | 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业务预约提示要求的所有共同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到场签字;如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面签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公证证明。 (一)申请贷款需提供如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帐号;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3份)注: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证明;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整本全部1份);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民政局单身(未婚)证明等)或其他关系证明原件(民政局、派出所等开具); 5、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私章; 6、提供房屋及开发商相关贷款材料 7、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存折(建设银行或上海农商银行) (二)办理贷前提取需提供如下材料: 若申请人需办理贷前提取的,应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提取手续: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上海市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房价20%以上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5、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共同提取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提取人出具的同意提取确认书;(注: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适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6、《贷前提取公积金确认单》; 7、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上海市想买房子的朋友们要仔细关注一下,上海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着详细的流程,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朋友可以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申请书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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