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
释义 |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除了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以外还看到过有些企业名称叫某某合伙企业,其实这个合伙企业也分了很多类型,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类型就是普通合伙企业,那么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主要特征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又怎么区分普通合伙企业和其他类型的合伙企业的区别呢?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条和第15条规定,只要企业名称中带有普通合伙字样的就是普通合伙企业,而普通合伙企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说的通俗点,就是企业的债务企业资产已经不能清偿时,你个人财产也要拿出来补上。 此外,法律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主要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3363%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合伙人,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企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条件是什么 普通合伙入伙,若普通合伙企业对于入伙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来执行。若没有,则是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应履行其告知义务,即告知入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咨询解答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如下: 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 1、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无限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不仅以自己投入合伙企业的资金和合伙企业的其他资金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且在不够清偿时还要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延伸知识】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签订合伙协议,规定各自权利义务等。企业对外出现债务后,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财产支付,当然这个必须在企业财产无力承担之后,才由合伙人承担。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分担债务比例及方式。 相关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是: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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