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租房丢东西是房东的责任。出租房屋内丢了东西,有足够的证据说明丢了东西与房东就有直接的关系,房东便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出现以下情况:1、因房东修缮门禁门窗未及时修复且未尽到修复期间看管的责任,导致出租屋被盗,也应承担相应责任;2、房东经住户同意进入室内维修基础设施设备或物品,未及时锁闭门窗导致被盗,责任由房东承担;3、房东有出租房屋紧急备用钥匙的,由于房东原因钥匙丢失后该出租屋被盗,房东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