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不付租金的怎么办呢 |
释义 | 承租人不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支付所欠的租金。人民法院有权基于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要求当事人履行债务,当事人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一、甲方不按合同付工程款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另一方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付款,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二、讨债时可以把债务人的房产强行扣押吗 讨债时一般不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无权私自扣押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基于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要求债务人履行,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至于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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