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的条件有是行政机关;具有外部管理职能;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一、交警临时工是否有权执法 交警临时工没有权执法。临时工不具备行政执法权,只可从事辅助性事务。但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除此之外,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二、行政处罚以上以下是否含本数? 行政处罚中关于以上、以下的规定都是包括本数的。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业主违约,物业能否进行罚款 物业公司无权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 虽然业主有违约,但物业公司对违约业主进行罚款是错误的。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公司作为经营主体,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因此,没有权利对业主采取罚款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