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变更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公诉变更权是是指检察机关对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起诉书叙述的被告人身份、指控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认定的证据、罪名以及适用法条等方面存有错漏,而依法作出改变、追加、撤回起诉的职权。 一、变更起诉应满足哪些条件?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检察院要求变更起诉的,一定是依法变更起诉,否则无权变更起诉。变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并决定延期审理。 二、公诉人是干嘛的? 公诉人的职责是: 1、公诉人的主要职责是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进一步阐述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 2、并通过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合议庭确认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 3、宣判被告人有罪并处以相应处罚的公诉人还肩负着监督法庭审理案件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重要职责。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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