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检察机关对决定书通知纠正的违法情形
释义
    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规定了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
    对于决定监视居住的决定书,检察机关有权调取有关材料进行监督,在发现存在一定的违法情形时,检察机关应该行使监督权利通知纠正。
    检察机关对监视居住决定书应该通知纠正的违法情形有以下3种:
    1、不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的;
    不符合适用的条件,不得适用。
    2、未按法定程序履行批准手续的;
    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相关决定程序不完备。
    3、在决定过程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的。
    有明确的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虽然既有刚性也有弹性,但是对于执法机关来说,应该更多地体现刚性的要求。在对监视居住决定的监督过程中,不符合适用条件、未经批准和有违法行为的,都属于应该纠正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在部分职能划转纪监委之后,对于刑事诉讼过程中有关违法行为的监督,是重要的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