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计周期
释义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积分的周期是十二个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哪些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7、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7: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