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需要征得被收养人同意吗 |
释义 | 一、收养需要征得被收养人同意吗 1、收养是不是要征得被收养人同意,要看具体情况: (1)一般而言,被收养的孩子应是14周岁之下的未成年人,如果被收养人年满八周岁,在收养时,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2)被收养人的年龄如果未满八周岁,在收养时无须征得被收养孩子的同意,送养人、收养人可以根据被收养人的具体年龄情况和其他特点酌情而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1、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立案标准是,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恶劣的; 2、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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