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殊收养条件包括: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