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是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从国家秘密事项的秘密等级来说,密级高的、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大的是重点,例如绝密级的国家秘密;从国家秘密分布状况来说,国家秘密集中的地区、部门、单位和部位是保密工作的重点;从知悉和掌握秘密人员来说,领导干部、经管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部门的人员是重点。保密工作是国家事务重大决策正常进行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保密工作是保障国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保密工作保障国家重大外交、外事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保密工作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保密工作是保护国家科技发展优势,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