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批捕不诉? |
释义 |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情形: 法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相似于国外学者的“微罪不起诉”,这样称谓能体现其性质,还是比较科学的。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一、批捕后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可以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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