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受伤者可以告谁 |
释义 | 交通事故起诉单位(车主)还是驾驶员,交通事故起诉车主还是驾驶员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不要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事故责任承担比例 的纠缠中,对于受害人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在交警在场的情况下,要求将肇事车辆的行驶证、肇事司机驾驶证复印件交通 管理部门留底。如果有可能,最好要求将肇事司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交警队备案,以便将来诉讼中核实被告身份之需;一旦 发现肇事司机不是肇事车辆所有人,或者肇事司机称正受雇于某人、某单位的情形,务必要求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通知 车主或者司机所称雇主、雇佣单位负责人员到交通队作好事故处理笔录。此笔录可以作得比较简单,但非常重要,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肇事司机与车主的关系; (2)车主认为肇事司机是其雇员的,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 (3)肇事司机所称雇佣单位负责人员是否认可司机为该单位职员,如果是职员,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履行单位职务。 包含以上三点内容的笔录,在将来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受害人要求车主或肇事司机雇佣单位承担替代责任的直接证据。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伤者构成伤残或者受害人死亡的,伤者或死者继承人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1)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确定在5万元以内。损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5万元基础上适当提高。 (2)按农村居民的标准进行的赔偿,因该标准明显低于城镇居民的有关标准,也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的有关标准,可以根据其减少的差距适当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3)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受刑事制裁,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要求驾驶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不予支持。驾驶人因执行职务或雇佣事务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刑事制裁,受害人向其他责任人主张精神抚慰金的,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否全责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是负全责,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情形的,不予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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