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轻微擦伤赔偿多少钱 |
释义 | 具体赔偿多少钱,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确定赔偿范围和标准,具体计算方法复杂,建议找律师帮助维权。下面给你一个计算表,仅做参考,因为计算出来的数需要在一定的情况下法院才会认定,而这又涉及其他的法律问题了。一两句话难以解释清楚。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及具体计算表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一、医疗费 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三、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 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务报酬的标准×护理期限×护理人数 四、交通费 实际发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 每天合理的住宿费(一般参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伙食费 一般参照侵权行为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标准×就医天数 七、营养费 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八、鉴定费 合理的鉴定费用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普通残疾辅助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差异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是在18至60周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差异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是在60至74周岁之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差异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是在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5]÷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差异伤残赔偿指数) 十二、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60周岁至74周岁之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伤残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伤残赔偿指数 十三、死亡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受害人在60-74周岁之间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实际年龄-60)] 受害人在75周岁以上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第九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第十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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