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 |
释义 | 检察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1.明晰财务管理职能。采取措施避免检察院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相互重合,改变“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状况,以及检察院的实行会计集中结算后,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职能都转移结算中心的认识偏差。要加强宣传,进一步明确无论是否纳入会计集中结算,会计主体不变,财务管理的责任仍由单位自己承担的制度规定。 2.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各级检察院要扩大事业性支出的比重,相对减少用于管理等方面的消耗性开支。对消耗性支出,应认真分析研究其开支的必要性,规定最高消耗限额和加强各种消耗性支出的控制,使费用预算能够切实有效地执行。 3.发挥财务管理的核算与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会计结算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运用核算与监督方法,控制费用支出、平衡各部门经费支出。制定单位用款计划,核算系统实行会计和部门预算两维核算,彻底改变单位传统统收统支的习惯,建立“有指标才能使用资金,按照指标使用资金”的观念;强化单位内部相互监督的职能,制定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实行资金统一管理,贯彻资金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单位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和审计部门对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法规的行为严格查处。 如何加强检察院财务管理? 一、完善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管理 。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检察行政财务基本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从本地实际出发,以保障各项检察业务正常开展为基本标准,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 二、深化支出改革,创新管理方法。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干警外出办案,吃住提倡勤俭节约。 【法律依据】; 《公安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领拨和运用,对本单位财务活动进行综合管理。通过依法管理各项收费,加强资金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提高警务保障能力,保证公安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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