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融资租赁法律规定 |
释义 | 融资租赁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二、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权利有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权利包括以下几种: 1.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取得的。 2.收取租金的权利。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金是出租人提供融资的对价,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租赁物瑕疵担保免责权。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的选定而购买租赁物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所以,出租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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