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海关征收吨税应当制发缴款凭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境内港口的“当日”。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第八条 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哪些船舶可以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二十四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