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取消了遗属补助。为了保障去世人员的家属生活上的困难,才有了遗属补助这一政策。也就是在这个可以领养老金的老人去世之后,他的另一半可以拿着相关身份证明去领取一份遗属补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各个省份的企业职工去世后的待遇都是各自制定自身的标准,其中对于部分企业职工的遗属,能够享受到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这个补助费用有特定的发放对象,主要是针对达到一定年龄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尚未成年或没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和弟弟妹妹。 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当从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的次月起计发。其遗属符合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职工生前所在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的,设定3个月的期限。用人单位在设定的3个月中的任何时点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从次月起计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