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补助金停止发放原因可能很多,视具体情况而定。遗属补助的话通常都是在子女成年之后停止。机关单位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般1——3年,确实无劳动能力的家庭一般到父母去世,儿童至18岁,如单亲家庭父母无劳动能力的送到养老院,儿童送到当事人兄弟姐妹处抚养至18岁,单位出抚养费。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1.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享受或变更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都在本次调整之列。 2.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统一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附后)执行,此前其它标准一律停止执行。 3.为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对敌斗争或舍已救人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在上述表列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0元。 4.新标准执行后,若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如属城市户口的,可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其它未尽事宜可继续依据甘人事114号、121号文件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