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死亡赔偿不是死者的生前财产,因此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其中的丧葬费和亲属奔丧等其它杂项支出,应当是分配给实际支出人的;被抚养人抚养费,本来就是以被抚养人的名义获得的,应当分配给被抚养人;只有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有的话),因为他并非是对死者自身的赔偿,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因此应该对其近亲属均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