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没户口本一般是不能补办身份证的,因为补办身份证要由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补办,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1)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2)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