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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正处公证房产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释义
    公正处公证房产的手续和证件具体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房屋产权公证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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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3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