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担保人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一、做担保人要注意什么 (一)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 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要知道担保作为一种民事行为,担保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不得不做担保的情况下,不要根据平时的经验作盲目判断,而要找被担保人有经营业务的人或被担保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 如果对被担保人的信誉不了解,就不要为其担保。还要摸清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另外,要提醒的重要一点是,如果可能尽量摸清被担保人负债的多少。有的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这样的情况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二)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 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但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向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要求偿付债务,保证人的财产随时可能接受法院执行,担保的风险相对要大。因此为他人作担保应尽可能提供一般保证,这样可减少担保的风险。 二、担保人需要夫妻签字吗 担保人不需要夫妻共同签字,但担保人本人必须在场签字。担保人在场签字可以保证担保合同的真实性,同时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三、担保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会判刑吗 担保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是连带保证责任法律责任,这些都是民事责任不会判刑的。 (一)保证的方式有: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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