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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人怎么写答辩状?
释义
    法律分析:
    1、首部
    (1)文书名称为“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答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其全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等。
    (3)案由。写明答辩人因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何种案由提出的答辩。
    2、正文
    首先,对起诉状或者上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内容进行答辩,指出不符合事实之处,可以全部否定也可以部分否定,并用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其次,对于起诉状或者上诉状中的请求、理由进行答辩。最后,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
    3、尾部
    (1)写明法院名称。
    (2)答辩人签名,如果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应当加盖公章。答辩状若是委托律师代为书写的,则应当写明代为书写律师的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3)写明文书制作书写的日期。
    (4)附项下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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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