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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执业医师的权利
释义
    执业医师的权利: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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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9:20:16